第(3/3)页 这是一张花手帕,平常男人不会用的。 上头还绣着一个‘罗’字。 他举着手帕,朝高晴那边一丢。 高晴接过来看,好奇了:“猪圈里怎么会有手帕呢?” 她转身看着孙怀兵:“你的?” 孙怀兵一脸木讷的拿过来:“哦……我想起来了,这个猪圈是五年前弄的,当时是邻村的两口子来帮我盖的,一个叫赵贵,一个叫罗玉芳。” 这会儿,村长说:“哦对!罗玉芳,我也想起来了。” 那问题就来了啊,罗玉芳可在两年前的失踪名单上。 想到这里,高晴就明白了什么。 她厉声问孙怀兵:“手帕在你这里,人呢?!” “什么人?” “人家的手帕,为什么会在你这儿?” “我怎么会知道呢,她自己丢在这儿了呗,可能是擦汗的时候丢下的。我不知道啊,我也没去猪圈里头看过。” 从一般的办案角度来说,高晴已经可以抓人了。 失踪的人,东西在你家里出现,你嫌疑大了! 这种情况,直接带回去就该审问了。 陈宏业从猪圈里爬了上来,冲高晴摆摆手:“别激动。” “什么激动,证物在这边!” “大姐,破案需要人证和物证的,光有一张手帕,说明不了问题,你不懂?” 的确如此,这张手帕最多只能让人产生怀疑,不可能靠这个就给孙怀兵定罪。 另外,陈宏业对这个案子的怀疑度十分复杂。 因为太晚,他先说回去,有些话,要在车上跟高晴商量。 老村长巴不得他们走呢,这都十点多了,快要十一点了。 往回走的时候,高晴说了句客气话,让村长自己回去,不用陪他们了。 老村长三步一回头,担心的望着他俩。 那眼神就充满怀疑,担心这一男一女大半夜的,搞破鞋。 “陈宏业,这个手帕就是证据啊。” “不一定。” “东西都找到了,你立功了啊,怎么就没不一定了?” 陈宏业抽出一根烟,点燃:“事情没那么简单。” 第(3/3)页